
韩国“氧气美女”李英爱
由李英爱代言的某有机化妆品公司向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提交检举书,指控李英爱未履行代言人职责,要求赔偿约3亿韩元。因为李英爱经纪公司质疑化妆品成分有毒和其销售方式,拒绝履行合约,对此该公司表示已主动提供产品送验。虽其中一系列商品被验出有害成分,但都在标准范围之内,为了保护对方名誉,已经全面下架。
郑豪泳则被该公司指控,和该公司理事长联合谋取化妆品卖场保证金2.5亿韩元,以演艺策划公司运营资金名义借走的3.6亿韩元和李英爱的广告代言费预付款3亿韩元等,合计应返还9.1亿韩元。为此,郑豪泳表示,其说法没有事实根据,反告对方名誉毁损罪,双方将站上法院,交由法官审判。